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_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大境股份:@还没买车你,恭喜了!这些好消息你知道吗?
2.长春老年卡新规定
3.2021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要点
4.吉林省电动汽车保有量
大境股份:@还没买车你,恭喜了!这些好消息你知道吗?
疫情后的汽车市场,正在逐渐摆脱“寒冬”。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限购指标“松动”、企业优惠、油价重返5元时代……一系列利好无疑给国内汽车市场回暖带来了希望。
一个多月,商务部五提促进汽车消费
一场始于2018年的寒冬尚未迎来暖春,车市又遭遇了疫情重创。
中汽协发布的最新一期产销数据显示,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5万辆和31万辆,环比均下降83.9%,同比分别下降79.8%和79.1%。1-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4.8万辆和223.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5.8%和42%。
为挽救颓势,政府已相继出手。
3月26日,商务部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会议中提到,商务部下一步将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三天前的3月23日,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23个部门联合提出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事实上,一个多月来,商务部连续五次提到要促进汽车消费。
2月16日,《求是》刊发的一篇重磅文章中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此后,从2月20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国家多个部委已多次发文或联合发文,提到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
超9地出台汽车刺激政策
国家层面大力推动,各地随即积极响应。
据长春市政府官网3月29日消息,长春市日前推出购新车最高补贴4000元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
3月25日,南昌市正式下发措施中指出,为引导汽车消费升级,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
3月24日,浙江省发布了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在“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方面,提出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等内容。
杭州在3月25日即发布了新的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决定2020年年内将一次性新增2万个购车指标。
宁波也提出,自3月25日至9月30日,消费者购买宁波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
佛山对购买“国六”标准车型的消费者给予补助,给予每辆车2000-5000元不等的补贴;
珠海对购买“国六”标准车型的消费者补助;
湘潭对于本地产的吉利相关车型给予3000元/辆的购置税补贴;
广州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以及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长沙对购买本地产的上汽大众、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猎豹汽车等车企生产的车辆的消费者,发放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在地方层面,鼓励汽车消费政策正逐步落地。
据了解,自2月初以来,全国已有广东省(佛山、广州、珠海)、湖南省(湘潭、长沙)、浙江省(杭州、宁波)、江西省(南昌)、吉林省(长春)等多个省市公布了相应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
从城市数量角度,已至少有9个城市加入鼓励汽车消费的行列当中。
限牌城市指标“松动”
此外,增加限购指标,成为限牌城市此轮刺激车市的主要措施之一。
此前,广州、杭州作为执行汽车限购政策的城市,开始对购车指标进行“松绑”。
广州计划在去年增加10万个拍牌和摇号指标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新增购车指标。而杭州在2020年一次性增加2万个指标。
在3月25日,杭州市发布的新的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就提出,将在今年内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
在杭州公布增加指标前,上海已经“悄悄”行动起来。
据上海发布信息,3月份沪牌个人额度为11970辆,较2月份的7966辆有明显增加,中标率也从6.1%提升至8.9%。
值得指出的是,汽车限购最为严格的城市——北京,也在研究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
此前,网上流传有《北京有关刺激汽车消费措施》,提到针对北京无车且在轮候范围的新能源车需求家庭,上半年再释放不少于10万个购车指标,不过该消息后被删除。
北京市商务局官方微博消息称,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北京市商务局在3月中旬讨论工作时提出有关刺激汽车消费的想法(未经研究论证)。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商务局的致歉不代表开放新能源号牌的举措未来不具备可行性。只不过消息中给出的信息所涉及的新能源号牌指标量太大了,或许仅仅是处于一个商讨的阶段,不适宜对外公布。
崔东树表示,汽车类消费是北京市商品消费中占比最大的商品品类,如果2020年能够按照此前公开的政策实施,则能拉动上千亿的消费。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限购政策的松绑是提高汽车销量最有效的措施,“汽车零售端复苏快,才能拉动生产复苏,需求是最重要的。”
乘联会表示,对限购城市而言,提振汽车消费更重要的是增加购买指标,预计部分城市政策在4月份落地生效。
三、四线城市首购刚需人群将成为重点消费人群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汽车金融实验室展开的《疫情下中国汽车消费趋势调查》显示,受疫情影响,半数以上无车人群的购车计划明显提前,三、四线城市首购刚需人群将成为市场复兴的重点。
由于新冠肺炎病毒可以通过近距离飞沫传播,以及由于疫情导致的出行不便,让不少无车家庭意识到了私家车的必要性,这也就催生了无车家庭的首购需求。
在调查的无车人群,在认为私家车对个人/家庭很重要的人群中,三、四线城市的受访者占比最高。而这部分三、四线城市的首购刚需人群将成为市场复兴的重点。
调查显示,受疫情影响,半数以上无车人群的购车计划明显提前;六成有车人群的新增/换购车计划保持不变,1/4人群选择将计划延后等。
而在三、四线城市的无车人群中,有34.67%受访者表示“会将购车计划提前,计划今年内购买”;16.44%受访者表示“会将购车计划提前,计划疫情一结束马上购买”;14.22%受访者表示“已预订车辆”,明显高于整体数据。
汽车市场正在回暖
虽然现状较差,但是汽车行业转好的迹象已经开始出现了。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2月份第一周乘用车日均零售仅811辆,第二周为4101辆,第三周为5411辆,第四周上升至1.65万辆,汽车市场正在加速回暖。
根据乘联会数据,进入3月份以来,乘用车市场零售表现回升相对平稳。
3月16-22日乘用车零售销量日均25842?辆,同比下降40%,相比2019?年同期17%的降幅下滑明显,相比2020年3月9-15日零售销量44%的降幅有所收窄。
3月16-22日乘用车批发销量日均23976?辆,同比下降53%,相比2019?年同期16%的降幅下滑较大,相比2020年3月9-15日?67%的降幅有所收窄。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4日,协会调研的142家汽车经销商集团门店复工率为94.7%,到店客流恢复到日常水平的61.7%,整车销售产值也恢复过半。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从数据来看,虽然产销量降幅依然达到50%,但相较于2月份的产销降幅已得到明显改善。从整体车市走势来看,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率提高,3月整体车市表现将优于2月,后期车市表现也将越来越好。”
将带来新增消费额约3906-8024亿元
瑞信研究院预测,国内汽车需求将在4月底之前恢复正常水平,并且在5月份恢复同比增长。因此,瑞信研究院预测2020年全年乘用车销售额同比下降8%,意味着5~12月的销量同比增长4%。
中信证券指出,预计汽车消费政策将从重点城市开始,由点及面,大范围落地。估计在保守和乐观情形下,政策将带来新增汽车消费金额约3906-8024亿元,是2019年汽车零售额的9.9%-20.4%。
汽车板块蕴藏优势
业内人士指出,A股市场的汽车板块具有两个非常显著的优势。
一是汽车板块整体估值、PB非常的低,基本位于底部区域,尤其是细分的零部件板块更是如此。
二是汽车板块整体持仓保持在低位,低于历史平均值。
东吴证券黄细里分析指出,“稳定汽车消费”基调已定,落地措施可期,疫情影响或将对冲。2020-2021年依然维持景气复苏的判断。
乘用车板块,传统车依然是车企业绩核心变量,存量博弈下看好日系车市占率持续提升,重点推荐广汽集团,自主SUV领域龙头市占率提升重点推荐长城汽车。
零部件板块,布局三条主线:
1)看好铝合金轻量化领域高景气度,重点推荐已切入特斯拉产业链且单车配套价值持续提升的拓普集团。
2)5G商用化有望加速的智能网联产业链标的,重点推荐德赛西威,关注星宇股份+科博达+中国汽研+均胜电子。
3)重点推荐受益CVT变速器渗透率提升的自主龙头标的万里扬。
4)建议关注内饰领域以切入特斯拉产业链低估值标的华域汽车+宁波华翔+岱美股份。
上海证券研究人员指出,疫情对乘用车市场短期影响较大,Q1销量降幅或进一步扩大,预计购车需求延后释放,尤其是首次购车需求将有所提升。
同时近期政策扶持车市预期加强,商务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将在一定程度上缓冲疫情影响。
西部证券研报显示,根据产业调研,3月第1周部分区域汽车消费恢复较好,但也有区域受疫情影响、4S门店复工率较低,全国区域性差异较大。
从总部情况看,部分重点车厂的日均销售仍低于去年同期的50%。由于车展、线下促销活动取消,短期对汽车消费的冲击依然存在。
该机构预计3月行业依然同比负增长,但销量环比回暖趋势确定,销量同比转正可能出现在2季度末。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长春老年卡新规定
2023年长春汽车博览会于2023年7月15日-24日举行。根据当地消息显示,第20届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于2023年7月15日-24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在7月24日完美结束。经吉林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本届汽博会名称由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调整为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
2023年,是新中国汽车工业发展70周年、长春汽博会创办20届的历史性时刻。汽博会的举办对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持续提振消费信心,具有积极意义。本届汽博会以“出行新时代”为主题,体现百姓出行方式由单一交通工具转向“汽车+新能源”“汽车+生活”“汽车+文化”“汽车+新业态”的新时代变化。
2023年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的特点
1、主办规格有了新提升。主办单位由长春市贸促会升格为长春市政府,同时中国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也加入主办行列。
2、首次单设新能源汽车馆,体现中国汽车行业领先全球的新变化。
3、机车成馆,引进了国际一线顶级摩托车和国宾护卫队机车内容。
4、结合一汽建厂70周年主题,联合一汽集团举办多样化活动,实现车展、车企、车城联动。
5、首次举办汽博会夜场活动,开启汽车+消费生活新业态。
6、汽车零部件交易会的加持使得汽博会从单纯消费类展会向汽车产业链类展会延伸。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第20届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
2021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要点
关于长春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的通知长发改联规4号
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吉林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价范围
调整长春市中心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空调公共汽电车(包括传统空调公交车、新能源空调公交车、有轨电车)票价。二、调价方案
一票制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由现行每人每次1元调整为每人每次2元; 阶梯票价空调公交车基础票价现行每人每次2元以下的调整为每人每次2元; 微循环线路公交车票价一律为每人每次2元。 定制公交车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三、优惠办法
(一)优惠对象
使用交通联合一卡通、市民卡、学生卡、敬老卡、爱心卡,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群体,乘坐一票制空调公共汽电车、微循环线路公交车的乘客。(二)优惠标准
乘客使用交通联合一卡通乘车享受减免10%票款的优惠。 乘客使用市民卡乘车享受减免20%票款的优惠。 学生使用学生卡乘车享受减免50%票款的优惠。 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群体乘车按照有关减免政策执行。 政策来源、费用依据:点击查看四、运营服务标准
按照《长春市城市公交客运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执行。五、有关要求
实行明码标价,在公共汽电车站牌上公开票价,在公共汽电车上公开票价和优惠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此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长春市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优惠乘车的范围,是指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汽车、快速轨道交通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优惠乘车卡:
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的残疾人、老年人; 已取得长春市居住证的、户籍为长春市县和外阜来长的残疾人、老年人; 户籍在双阳区、九台区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第四条盲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无需办卡,持二代残疾人证免费乘车。
第五条申请办理优惠乘车卡的,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到指定营业点优惠办理,费用为10元,办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长春市县和外阜来长残疾人、老年人还需携带居住证。九台区、双阳区来长的残疾人、老年人需携带由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残疾人、老年人优惠乘车卡发生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携带身份证到指定营业点补办。第六条残疾人乘车可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和导盲犬。
无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和乘坐轮椅的残疾人乘车的,应当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应当购票乘车。第七条老年人乘坐快速轨道交通客车,工作日非高峰时段持卡乘车;高峰时段乘车另行购票,按基础票价计费。
本办法所称的高峰时段指:工作日早6时30分至9时、晚16时30分至18时30分,以刷卡时间为准。第八条残疾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快速轨道交通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乘车卡,由省内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承办,每年预充值1次,每次充值720元,并应当逐步实行一卡通用。优惠乘车卡内金额不计息、不能提现,当年未用完的,次年不予结转。
残疾人、老年人持卡乘坐阶梯制票价的郊线公交车,按照全程票价的平均票价刷卡。第九条残疾人、老年人优惠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乘客无票、使用无效车票或者持伪造、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以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购票乘坐快速轨道交通客车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5倍以下的票款。
第十条市残联、市老龄办负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我市残疾人、老年人有关数据信息,并与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5月1日施行的《长春市老年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和2022年6月1日施行的《长春市残疾人免费乘车实施办法》 同时废止。长春市现行有效的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吉林省电动汽车保有量
2021年全省道路运输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按照省厅的统筹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便民利民,以推动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力争巩固成绩、取得突破、抓出亮点,为?十四五?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重点抓好以下11方面共32项工作。
一、 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民生实事
1.坚决完成交通运输部更贴近民生实事。 2021年,列入交通运输部更贴近民生实事的工作7项( 5项主办,2项协办 ) 一是 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鼓励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推广95128电召服务号码,推动我省网约车电召服务加快发展,实现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电召服务全覆盖。指导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便利老年人出行。 二是 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运输发展模式。依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和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打造农村客货统筹、运游融合、服务优质、智能高效的新样板,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运输服务保障。 三是 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依托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吉林省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鼓励通过?全程网办?方式,推动实现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 四是 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完成与部电子客票系统对接, 逐步 推动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电子客票。 五是 扩大?司机之家?覆盖范围。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物流园区等,改造建立?司机之家?,新增建设2个符合标准要求的?司机之家?,推动7个现有?司机之家?提升服务品质,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六是 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 协办 )。推动在重要城市群、都市圈等重点区域、客运枢纽等交通运输服务场站建设充电桩、充电站。 七是 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 协办 )。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和红十字会,指导交通运输客运场站普及配备交通医疗急救箱,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在条件成熟场站布设医务室、红十字服务站和医疗急救设备。
2.高质量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 指导各地主动向政府汇报,落实省政府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公交化改造线路50条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二、推动客运高质量发展,提高群众出行品质
3.启动道路客运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 制定《关于促进我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实施省政府绩效考核,压紧压实属地改革和维稳主体责任。 二是 指导各地采取调研摸底、专家论证、企业约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请当地政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确保改革稳步实施。 三是 加快推进 《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修订 准备工作, 完善 改革配套政策和文件。 四是 建立风险评估和应急保障机制,邀请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准备充足应急运力,应对罢运、停运和重点时段群众集中出行等突发事件。
4.持续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一是 指导通化市按要求完成?公交都市?试点建设任务。 二是 持续推进公交车辆新增、更新,鼓励各地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动公共交通绿色发展。 三 是 开展全域公交新模式试点工作,在双阳开展首个?全域公交?试点创建工作,并积极培育、推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展全域公交试点建设,适时召开全域公交试点经验推进会议,示范引领全省全域公交发展。
5.大力推广定制客运等新模式。 一是 积极开展定制客运服务,选择?黑车?较多、客流集中的线路,实施定制客运改造。 二是 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到机场、高铁站的客运服务专线,加强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推动联程运输。 三是 鼓励客运企业形成定制客运联盟,整合共享运力资源,积极开展运输合作,拓展定制客运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6.加快客运站转型升级步伐。 一是 鼓励客运站 拓展旅游 集散和 服务功能 ,改造升级为旅游集散中心,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增加客运站收入 。 二是 支持客运站 通过自营或招商等方式成立 商贸综合体,充分利用场地、房屋等资源,开展小件快运、公共停车场、中转换乘、汽车检测、维修、汽车租赁等多种经营 。 三是 大力发展客货同站,鼓励客运站与客运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开展?小件快运?业务,拓展物流服务功能 。
7.巩固农村客运发展成果。 一是 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 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公益属性, 指导各地积极向政府汇报,以退坡资金使用为契机,完善政府补贴机制 。 二是 优化农村客运组织模式, 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镇村公交、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周班、集市班、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方式,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 。 三是 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服务行为,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 四是 加强村村通动态监管,完善 村村通客车监测系统功能,对全省建制村通客车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通返不通?问题 。 五是 建立特殊时段运输组织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各地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春耕、秋收农民集中出行运输保障长效机制,统筹运力资源,保障重点时段出行需求。
三、推动货运物流降本增效,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8.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一是 立足我省汽车、石化、农业、医药四大优势产业和农副产品布局,加强物流发展的顶层设计。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加快推进中澳公铁联运物流中心等物流园区建设,优化物流节点网络布局。 二是 推动出台关于推进我省道路货运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推动我省现代货运物流发展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 三是 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鼓励1-3户基础条件好的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积极参与国家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争取中央投资,加快多式联运发展。 四是 规范培育网络平台企业,发展网络货运企业2-3户,支持省内企业积极构建网络货运经营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车源和货源,形成覆盖全国的货源、运力资源池,提高物流增值服务能力,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降低社会和企业的物流成本。
9.构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构建 覆盖县乡、辐射村屯、便利高效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一是 推进?村村通物流?。 充分利用物流企业的各级分销网络、客运班车运行网络和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实现?三网合一?,结合客运体制机制改革,以客运站为节点,以客运线路和客运班车为依托,开展小件快运,物流配送业务,推动货物下乡进村到户,打通我省物流?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二是 扩展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推广公主岭、磐石、大安、扶余等地?网红带货?商超+物流?等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指导各地围绕农副产品、特色种养业等运输需求,深入发掘农村市场潜力,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物流,激发农村物流市场活力,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是 优化农村物流节点布局。制定出台《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物流发展投资扶持政策,对实施客货同站改造的客运站给予资金倾斜,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推动农村物流节点网络建设,为农村物流发展奠定基础。 四是 积极打造农村物流品牌。结合国家农村物流示范创建活动, 指导乾安县驿家人、双辽市四海物流、长岭县盛和物流、镇赉县依天物流等农村物流企业提升服务品质, 打造国家级农村物流品牌,示范引领全省农村物流发展。
10.扎实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 借鉴浙江省危货运输管理经验,研究符合我省实际的危货运输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电子运单应用培训。 二是 贯彻落实《吉林省道路危货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危货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 督促各地尽快编制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危货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促进危货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11.积极推动国际运输互联互通。 一是 继续做好经珲春公路口岸开展进口运输俄罗斯液化石油气试运输工作,进一步深化国际能源合作,支持我省运输企业?走出去?参与能源运输。 二是 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我省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与罗先经济开发区陆海联运局协商就加强两省区国际运输合作签订备忘录,促进圈河?罗先国际道路运输有序进行。 三是 做好中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安装工作。
四、加强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
12.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 严格执行IM制度,规范汽车维护维修站建设和管理, 每月向社会公布和更新 M站 名录和****,便民就近查找 M 站进行维护治理。 与 省生态环境厅 主动对接, 实现 ?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 ,确保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13.强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监督管理。 一是 继续推广使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提高系统覆盖率和应用水平 。二是 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监督管理,加强维修企业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车行为,督促维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14.做好车辆技术性能核查和网上年审工作。 一是 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严把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技术性能 准入关,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国家达标车型。 二是 继续巩固?三检合一?和网上年审成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网上年审知识,推动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 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五、优化驾培服务质量,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15.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改革。 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相关考试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16.提高驾培机构科技管理能力。 一是 建立吉林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对驾驶员培训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引导、鼓励培训机构自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对合格的教练车辆、驾驶模拟器、理论教室等安装计时设备终端,设定电子围栏,自动识别正规驾培机构、教练车、教练员、学员等信息,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 二是 积极推进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交换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学员投诉率、考试违规行为、考试合格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培训机构,推动驾培市场健康发展。
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17.推动出租车行业?两化一稳?。 一是 加快推动巡游车网约化,引导巡游车行业积极深化自身改革,通过深度借助和融合互联网技术,进一步促进新老业态双向互济,良性互动。 二是 加快推动网约车合规化,强化服务意识,以长春市、吉林市两个重点城市为引领,以点带面,加快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 力争年内长春、吉林两个重点城市实现网约车合规化运营。 三是 维护行业稳定,加强行业动态监控,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保持行业稳定。
18.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 一是 以分时租赁新业态为切入点,推动汽车租赁企业和租赁车辆备案制度。 二是 会同法制部门认真研究《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相关内容。 三是 以长春市为试点,指导长春市修订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妥善解决新形势下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19.提升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 将保障运营安全始终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安全 规章制度 和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 加快提升运营单位以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为核心的管理水平。 三是 切实推动《长春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落地 见效, 进一步维护轨道交通乘车秩序。
七、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最后一公里?,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20.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农村客运等重点领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力度,统筹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2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业务办理相互制约相互关联的系统运行模式,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不及时、信用评价为?黑色?的驾驶员、车辆和运输企业,通过系统判定后同班车客运联网售票、旅游客运包车牌、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等业务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并通过运政系统对其业务办理进行叫停或限制,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不完成整改不解锁?安全隐患不消除无法上线营运?,从根本上解决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
22.应用科技手段推进非现场监管。 一是 加强动态监控设备应用。严格落实每天抽查、每月通报、每季度考核工作机制, 优化动态监控应用约谈通报制度, 认真梳理动态监控应用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形成典型问题清单,及时下发到属地管理部门,督促企业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进行整改。完成 全省?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指导各地抓好系统应用,发挥智能视频装置在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驾驶员不安全行为。 二是 与公安部门共同加大协同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定期将 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信息与公安部门审批处罚信息比对,及时发现违法异常情况,并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向公安等部门开放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外省抄告违法信息等数据资源,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长效工作机制。
23.提高应急处置和重点时段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及制度体系,常态化组织开展演习演练和应急车辆、人员点验。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强化极端天气和各类地质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八、深化道路运输改革,全面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24.深化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是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材料、时限,选取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是 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向省政数局申请个人身份信息、暂住证信息等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信息动态互联共享,方便百姓办事。
25.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全流程管理。 一是 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道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收集、共享及公示相关信用信息。 二是 深化道路运输协同监管机制,综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违法违规信息,对企业及驾驶员进行?黑、橙、黄、绿?四色评定划分,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
26.深耕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建设应用。 一是 推行电子档案。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基础上,依托?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推进许可文书电子化,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实时调取,逐步取消纸质档案。 二是 修订《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力考核,实现网上办理率不低于50%。 三是 加快开展?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从业资格管理平台与省好差评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落实国家?好差评?管理要求。 四是 做好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工作,开展企业自建管理系统与省级政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公开数据接口,规范数据交互。
九、统筹交通规划布局,稳步推进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27.加强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 一是 深入研究道路运输规划布局和重大政策,完成道路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省投资政策编制工作。 二是 加强运输经济指标分析,对多式联运和货运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速指标、机动车维修业营业收入增速指标库内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对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推进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
28.加快推进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 加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客运网络节点布局,改善旅客候车环境, 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2021年预计完成投资0.6亿元,新改建15个客运站项目。 二是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立公路、运输行业省地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国家和省级示范县考评、评审、通报等工作,推动农村公路港湾式候车亭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 三是 继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申报一体化示范县,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示范县的培育和指导,确保按步骤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十、坚持 慎终如始 , 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9.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因时因势调整完善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完善疫情防控的指挥体系、政策体系、预案体系、力量体系、物资保障体系。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运输保障工作。
30.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一是 落实公路口岸?货开客关? 政策和疫情防控举措。加强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接运。做好道路领域国际运输一线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大冷链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力度。 二是 按照分区分级防控指南,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及场站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乘客测温和信息登记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通过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传播扩散。
十一、加强队伍和行政风建设,夯实行业基础工作
31.做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做好机构改革衔接工作,按照国家推进机构改革要求,切实做好行业改革涉及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划转和承接工作,做好机构改革的?下半篇文章?,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改革后的?三定?方案。
32.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和政行风建设。 一是 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弘扬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 增强 从业人员行业 归属感 。 二是 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围绕全省运输管理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富有运输行业特色的经验和典型, 利用网站、微信等载体, 加强行业宣传,展示行业风采,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增强行业荣誉感,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立足纠正?四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坚决破除?玻璃门?半扇门?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吉林省电动汽车保有量51.3万辆。
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与上年相比增长59.2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64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63%。
2021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9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11.25%,与上年相比增加178万辆,增长151.61%。近五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从2017年的65万辆到2021年的295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
好了,今天关于“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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